6月23日上午,以“担当食安主体责任,筑牢产品质量底线”为主题的新《食品法》学习会议在临潼厂区多功能厅举行。会议由集团总经理李佳主持。集团质量总监梁汉樑就新《食品法》的新规定向近百名参会领导干部进行了解读,促使银桥干部和员工能够熟悉新《食品法》,每个人都从思想上承担起企业生产的主体责任。
会上,梁汉樑总监指出,这部被各界称为“史上严的食品法”,于今年4月24日通过修订,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新法在104条原法的基础上增加了50条,修订后共154条,字数也由之前的1.5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。该法对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,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,这些都是新法修订的大亮点。随后,他说:“新食品法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,提出以下几方面的新要求:,生产、经营、销售食品的企业必须符合新安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,不符合的企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;第二,生产、经营、销售食品的企业严禁生产、销售违反13条禁律的产品;第三,建立各项质量管理体系;第四,食品一旦不符合新安法的要求,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,百产品质量;第五,生产、经营、销售食品的企业一旦发现违规产品,应主动召回,停止生产;第六,对于生产、经营、销售违规食品的企业应及时公布,隐患。新法的修订注重细节问题,这就要求我们不抱侥幸心理,不钻空子,将生产进行到底。”
后,总经理李佳要求银桥全体干部员工要认真学习新《食品法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,针对新形势,改善存在问题。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要更加细心和主动,严格按照规定生产。不仅要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,还要达到企业的生产标准。国家标准定50,我们要按100的标准来完成。总想着接近50就够了,那肯定是不行的。我们要做好自己,才能服务好一直以来信任我们的广大消费者。另外,在严守纪律、推进销售和发扬“家文化”等方面,李佳总经理作出了新的指导和方向部署。他说:“希望银桥每周、每月都有新气象,下半年一天一个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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